小酒厂Carter与大珠宝商Cartier的商标纠纷

阅读:1240 2014-05-12 16:10:25

     获得罗伯特·帕克满分评价并荣登《葡萄酒观察家》杂志(Wine Spectator)封面之后,年产量只有500箱的纳帕谷小酒厂卡特酒庄(Carter Cellars)却陷入了与大珠宝公司卡地亚(Bambi vs. Godzilla. Cartier)商标纠纷之中。

    去年全球最大珠宝商卡地亚公司以涉嫌商标侵权对纳帕谷卡特酒厂提起诉讼。

  该案已于本周三移交至圣何塞(San Jose)法庭,定于2015年夏天开庭。但是卡特酒厂业主Mark Carter表示,此案不会真正闹上法庭,因为他根本无法与一家价值40亿美元的国际大公司抗衡。

  卡特酒厂建于1998年,商标注册于2001年。设计酒标时,Carter很喜欢其朋友Schrader的黑色手写体酒标,但为避免过于相似,他改用了红色字体。

  2004年,卡地亚公司首次致电卡特酒厂,称二者的酒标非常相似。但Carter对此解释,你们的名字中有i字母,而我们没有;字体相似,但并不相同;我卖葡萄酒,你们卖珠宝。我的酒厂很小,一年才生产500箱葡萄酒,我的高端酒一瓶125美元。我不认为我们之间有任何混淆之处。

  Carter称,以后几年卡地亚公司都没有再找过他,直到2010年,但那年卡地亚依然没有正式提起诉讼。

  2012年,卡特酒厂的一款 2002 Carter Cellars Cabernet获得帕克100分评价,并荣登《葡萄酒观察家》杂志封面。Carer认为正是这一封面导致卡地亚公司提起诉讼,但也正是这些因素让卡特不想更改logo。因为logo更改后,消费者会觉得他们的葡萄酒也与以前不一样了。

  Carter称,此次商标纠纷的问题在于我不能自己书写自己的名字。我的商标不能用手写体,不能用红色,甚至不能叫卡特,但是我的名字就是卡特呀!

  即便如此,Carter还是请一位艺术家重新设计了一些酒标因为我没有足够的金钱来抗衡,也不想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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