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美滋”成油漆商标 引食品商不满

阅读:1772 2012-12-04 11:41:40 来源:新京报

    据新京报,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申请商标“多美滋”,引起国际食品制造商“多美滋DUMEX”的不满,并诉至法院。

    昨日,一中院一审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漆厂公司核准注册商标的裁定,重新作出裁定。

  20028月,漆厂公司向工商部门提出注册“多美滋Dmmex DD及图”商标的申请,用于清漆、油漆等商品上。

  远在丹麦的国际知名奶制品及婴幼儿食品制造商、“多美滋DUMEX”商标的所有人国际营养品有限公司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遭到驳回。随后,该公司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结果,商评委裁定核准了漆厂公司的商标注册。

  于是,国际营养品公司起诉商评委,称1991年、1994年公司就先后申请了“多美滋”、“DUMEX”中英文商标,该商标早已在中国构成驰名商标。如果该商标被用在油漆商品上,将导致原告受影响。而且“漆厂公司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典型的傍名牌恶意抢注行为”。

  国际营养品公司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作出的裁定。

  案件审理期间,商评委表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国际营养品公司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多美滋DUMEX”商标在中国经使用及宣传已达驰名程度。

  法院认为,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不良影响,应当考虑该标志或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至于损害特定民事权益的则不属于这一范围。所以,法院不认同原告提出的油漆使用“多美滋”会对原告有不利影响。但法院认定,“多美滋”及“DUMEX”商标在奶粉等商品上已构成驰名商标。

   最后,法院作出了判决。昨日,包括本案在内,一中院宣判了六起涉驰名商标保护案件,“清华”、“太太乐”、“多美滋”、“JEEP”等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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