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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商标法强化了对商标侵权的惩处力度,提高了商标侵权的违法成本。在惩罚性赔偿方面,将现行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以往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侵权人违法成本低、权利人维权成本高,维权者往往是打赢了官司赔了钱。在新商标法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了对维权者的保护力度。
据哈尔滨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瑞凤介绍,“在新商标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商标侵权赔偿额由现行的‘违法经营额或因侵权所受损失的等额赔偿’,改为‘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将现行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这一系列的修改,完善了司法保护程序,为商标权利人挽回商标侵权损失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除此之外,新商标法还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加大了处罚力度,完善了办案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新商标法首次明确“正当使用”的具体情形,保护在先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将假冒注册商标和商标近似侵权的行为分列。明确商标与企业字号冲突的解决途径,新增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提高了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的幅度和数额,罚款上限由违法经营额的三倍提高至五倍,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罚款额上限由10万元提高至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