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国籍/地区: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同申请:□是 □否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种类:□一般 □集体 □证明 □立体 □颜色
商标说明:
优先权初次申请国:
申请日期:
申请号: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附页: 页)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请 按 背 面 说 明 填 写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下框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有指定颜色的应当附上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稿一份。商标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填写说明:
1.本书式为外国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使用的书式。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不得空项,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申请人名称应当分别用规范的汉字和英文填写,不得含有其他国家的文字。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3.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人国籍/地区”一栏。港、澳、台地区申请人采用本书式申请的,应当填写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申请人地址应当用规范的中、英文详细填写。
4.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申请人名称/地址栏填写指定的代表人名称/地址,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名义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未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首页申请人为代表人。
5.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组织名称并在右下方“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栏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组织章戳。
6.“商标说明”栏填写内容可以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样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商标图样中需要放弃专用权的声明以及其他申请人认为需说明事项。
7.申请人有优先权要求的,应当详细填写优先权初次申请国、申请日期、申请号等项目。未填写此栏或内容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要求。
8.一份申请书只能办理一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以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并标明所附页数。商品/服务项目前应标明序号。
9.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签字)。共同申请的,此栏由代表人盖章(签字),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书附页上盖章(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0.商标图样框中应当粘贴一张清晰的商标图样,不得出现除商标图样以外的说明性文字、注册标记、色标说明、章戳、签字等内容,商标图样不得涂改。
11.收费标准:每份商标注册申请费1000元整(限1个类别中的10个商品/服务项目,每超过1个商品/服务项目加收100元)。每份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每份证明商标注册申请费3000元整。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书(附页)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义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