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商标之争中科希望公司败诉

阅读:7095 2012-11-07 09:57:5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中国质量报,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原告北京中科希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诉优视科技有限公司关于UC商标侵权案,判决驳回了中科希望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中科希望公司于1997年在第42类“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上注册了UC商标,此后在UCDOS系列软件开发工具包以及与他人订立的软件销售合同中使用UC商标。优视公司则享有第九类“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服务商、提供数据库接入服务”等范围享有UC商标专用权。

    中科希望公司认为,优视公司提供的UC浏览器等网站产品、用户移动终端UC浏览器所提供的软件升级服务、软件备份恢复服务、UC客户中心提供的软件咨询服务以及包括U点、UC皮肤、手机阅读等增值服务中所使用的“UC”字样,侵犯了其享有的UC商标专用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科希望公司与优视公司享有各自类别的UC商标专用权。中科希望公司提出的优视公司对UC字样的使用行为,或者将UC与“浏览器”等中文结合使用,属于对自身业务或产品的描述性使用,非商标意义上的使用行为,或者仅使用U,与UC无关,或者无证据显示如何使用UC标识。并且,中科希望公司与优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不仅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均不相同,相关公众对二者提供的服务业不会存在关联性联想,不会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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