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商务部召开发布会,全国打假办称,将与电商网络平台运营商合作打假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副主任柴海涛12月10日表示,侵权假冒现象出现新动向,重点环节向互联网领域转移。明年将重点打击互联网售假和传播盗版、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并将与电商网络平台运营商合作,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前三季查处侵权假冒241.8亿元
柴海涛在商务部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据悉,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案件23.4万件,涉及金额241.8亿元。执法整治行动主要涉及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以及食品药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
柴海涛表示,从统计分析情况来看,今年侵权假冒现象出现一些新动向,重点环节向互联网领域转移。
网购是商业运行新形态,近年来高速发展。今年“双11”天猫及淘宝的总成交额破350亿元。
今年9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曾表示,我国电子商务在发展迅速的同时,也面临制假贩假、诈骗和侵犯知识产权的挑战和制约。
“违法犯罪分子现在也盯上了网络,特别是网购,他们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和电商技术售假,在这方面他们有利可图。”柴海涛说,目前通过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传播盗版的行为日益增多。
多部门合作整治网络售假
柴海涛表示,通过互联网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与传统制假售假有所不同。网络制售假冒的特点是,隐蔽性强,违法犯罪链条长,犯罪规模化。
“打个比方,不法分子的指挥中枢在甲地,但是生产地在乙地,销售地在丙地,收款地可能又到丁地了。网络服务器可能在境内,也可能在境外。”柴海涛说,网络假冒侵权的方式和特点,对执法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新挑战。
据柴海涛介绍,目前很多部门分工合作,都在互联网领域进行整治侵权假冒的行动。
柴海涛称,将推动执法监管部门和一些重点的网络平台运营商合作,形成打击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合力。“在这个利益点上,电商运营平台的利益和行政监管部门打击的目标和方向是完全一致的。”柴海涛说。
早在2011年,商务部等九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推进网络购物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当时要求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督导,特别是浙江、上海、深圳等地有关部门要督促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进行整改。
对于政府加强监管和限制措施,可能使得中小商户望而却步,限制其发展,柴海涛表示,在网络、网购、电商的发展当中,发展是第一位的,要在发展中进行规范,在规范中逐步发展,这种方式能够让中国的电子商务更加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