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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国酒”茅台公示期满,争议已久的“国酒茅台”商标风波即将有一个阶段性结论。7月20日,贵州茅台集团提交的“国酒茅台”商标申请通过了国家商标局初审。
最近,大家一直在关注着此事,工商总局更是收到反对异议书20余份,可谓轰轰烈烈。
关注“国酒茅台”商标能否顺利过关的,不只是茅台自己,还有白酒行业内的其他知名品牌,如汾酒集团、杜康酒业等等。他们针对此事也发布了声明。
汾酒集团就此声明如下:一、汾酒集团依然坚持8月6日商标异议书的理由和立场不变。二、汾酒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该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三、汾酒集团将保留行驶法律赋于的相关权利。特此声明。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汾酒集团还表示,无论是不是否获批,他们对于“国酒茅台”都表示难以接受,并且将采取进一步行动维护权益。汾酒集团发展研究中心柳静安表示:我们继续密切关注该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而且我们继续保留行驶法律赋予我们的相关权利。”
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教授刘林清也认为,国家商标局审批通过“国酒茅台”商标的可能性并不大:“国酒茅台作为广告宣传有这种提法,但是如果作为商标来说就不尽合适了。商标法有些限制,在执行过程中带有“国”字“中国”这个概念的商标,会有特别的审批。从法律来说,国酒茅台的国酒不够严谨,它伤害了其他酒商的利益,它这个也构成对别人的一种伤害,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所以从我觉得来看,商评委也不会同意国酒茅台的。”
河南杜康集团销售总经理苗国军认为,国酒的概念不应该属于某一个特定企业,这样对于其他企业是不公平的:“我在媒体上看到,茅台的领导人呼吁行业的企业对茅台申请国酒茅台这个商标进行宽容。我觉得这个说法有点可笑,茅台把一个本该属于行业共有的资源据为企业自有,这个事情怎么能说得过去呢?国酒这个概念是行业的一个概念,不是某一个企业的概念。茅台申请国酒茅台这个商标,是把一个行业大家应该共享的概念用于一个企业,这是对整个行业的所有企业的不公平。”
此外,汾酒集团发展研究中心柳静安表示:茅台独享国酒商标品牌不公正。他说,我国与1952年、1963年、1979年、1984年和1989年举办过五届全国评酒会,先后共有十七钟白酒荣获了金质奖,这些国家名酒均属于中国有代表性的酒,因此,“国酒”不应该被某一个酒类生产企业独占。”
更有报道称,今年8月,在一个众多白酒企业高管云集的会议上,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曾多次提及民族品牌需要舆论保护,希望公众爱护民族品牌,白酒行业需要理性客观环境。但是,对于国酒商标受到的非议,袁仁国等高管并不愿多谈,他仅表示相信商标总局会依法依规办理,期待最终结果。其实,在追逐“国”字号商标的路上,并不只有贵州茅台一家。早前,泸州老窖就已成功申请注册了“国窖”以及“国窖1573”的商标。而同样在申请“国”字号的商标路上,茅台的路显然走得不容易。事件相关进展,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