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接“私活”,商标侵权严格执法

阅读:1435 2013-12-16 14:06:16 来源:扬州新闻网-扬州晚报

 【核心提示】

  去年年底,高邮市场突然“冒”出大量假冒波司登商标的羽绒服,且绝大多数都是通过网店售出的。警方通过侦查,抓获多位淘宝网店店主,并顺藤摸瓜抓获幕后供货商—某制衣公司老板朱某。令人咋舌的是,朱某竟然是波司登公司的合作加工商,为了牟利,竟暗中做“私活”。短短3个月,非法经营额竟高达70余万元。近日,高邮市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案件回放

  网店卖假货,警方顺藤摸瓜

  小徐是高邮人,今年28岁。2011年,小徐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在淘宝注册了一家网店卖服装。去年12月,小徐听说在网上销售冒牌波司登羽绒服的利润高,便开始在高邮寻找进货渠道。得知高邮某制衣公司有货源后,他就和该公司老板朱某进行合作。

  由于从朱某处购进的羽绒服和“波司登”正品羽绒服款式相同,衣服及配件上有“波司登”的商标,而价格却比正品便宜数百元,吸引了很多买家光顾,小徐网店的生意越做越火。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做着发财梦时,民警已经悄悄盯上了他。

  原来,自去年年底开始,高邮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波司登商标的羽绒服,并且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淘宝网店售出的。高邮警方掌握这一情况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淘宝网店店主小徐、乔某、高邮某服装店老板杨某等人在高邮销售假冒“波司登”注册商标的羽绒服,遂陆续将小徐、乔某等人抓获。

  归案后,乔某等人很快交代了冒牌羽绒服的来源—高邮某制衣公司。今年52日,该公司老板朱某被“请”到了公安局。

  内幕披露

  服装厂老板为牟利接“私活”

  朱某,男,今年59岁,高邮人,2004年开始经营高邮某制衣公司。去年8月至12月,江苏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提供原料及“波司登”牌系列注册商标标识等辅料,委托高邮某制衣公司加工生产“波司登”牌系列注册商标羽绒服,并书面协议约定被委托方加工结余的任何原辅材料均须退回委托方,同时明确禁止被委托方假冒、仿制、生产或者销售有“波司登”牌系列注册商标的产品。

  去年10月,在淘宝上经营网店的乔某来公司找朱某时,见他正在加工“波司登”牌羽绒服,便想从朱某处进货。朱某想到在加工过程中,有一些“波司登”牌羽绒服有瑕疵,便拿出来给乔某看。乔某认为问题不大,拿了几十件放在网店里卖,很快就卖断了货。这让朱某看到了“生财之道”。

  此后,朱某擅自截留加工结余的“波司登”的注册商标标识,以及从他人处购买标有“波司登”商标的主标标识等辅料,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将这些商标标识附着在加工结余的与“波司登”牌系列注册商标羽绒服同款式的羽绒服上,并多次向乔某、小徐等人销售该批量羽绒服。经查,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朱某的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人民币70余万元。

  近日,高邮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故作出上述判决。

  

  【以案说法】

  制售冒牌货最高可判7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则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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