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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将腾讯告上法庭的原告是来自上海的微云软件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法院已对此案正式受理。
原告微云软件称,腾讯公司侵犯了“微云”商标专用权。“微云”二字不但是原告微云软件(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而且早在2007年微云公司即申请注册了“微云”商标,并取得了商标专用权。但是,腾讯公司近期一直在大力推广同样名为“微云”的网盘服务,并且已经通过按照QQ会员等级配置“微云”网盘容量的方式间接收费。
钛媒体小编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微云商标时,网站经常显示错误,在计算机软件这一类别里只获得一个信息就是,只有一家申请注册了这一商标,但不能查看到具体是哪一家公司。根据国家商标局的流程,要超过六个月才能显示申请人。
根据中国商标注册法的原则,谁先申请谁优先拥有权益,腾讯能否申请到该商标,恐还将取决于此。至于为何会出现有两三家以上都申请“微信”商标的事儿,是因为商标局每天都会收到大量的商标申请,而且数量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但商标局的工作人员的数量是有限的,这就决定了递上去的商标申请并不能得到及时的审查,大量的时间都花在了排队上。
商标审理人员主要审查的是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是否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等内容,比较复杂,所耗费的时间也较长2—3年都有可能。就像QQ商标的事儿腾讯和奇瑞已经打官司打了10年了。
再回到微云商标这件事儿上,原告上海微云公司发给钛媒体的一份说明结尾写到:“如今 ‘微云’二字恐怕早已价值连城,腾讯公司与微云公司之争也必将被赋予更深层次的意义”。
不过,目前腾讯公司并未对此事件作出回应。尚未清楚国家商标局的最后认定,如果确实已为微云公司所注册,腾讯想要持有微云商标,就得从原告手里买了。
或许按照腾讯此前处理微信商标的做法,申请一个新商标即“腾讯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