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赢得商标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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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3 09:40:29
来源:中国工商报
近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山特不间断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山特公司)诉天河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原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行政诉讼案已经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院驳回了广州山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了天河工商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12月,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山特电子公司)向天河工商分局举报广州山特公司侵犯商标权。据了解,山特电子公司在“不间断电源”产品上享有SANTAK、山特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现广州山特公司不仅企业字号与自己公司的字号、商标相同,而且在销售SANTAKUPS品牌的不间断电源产品后,山特电子公司向工商部门进行了举报。
接到举报后,天河工商分局对广州山特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其销售的不间断电源产品上标有SANTAKUPS标识,其中“SANTAK”6个字母为红色,后面的“UPS”3个字母为淡黄色。经分析,该分局认为“UPS”为“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是不间断电源的通用名称,广州山特公司在使用SANTAKUPS时,故意突出使用“SANTAK”部分是对山特电子公司商标权的侵犯。因此,该分局对广州山特公司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产品、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广州山特公司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向天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天河区人民政府随后将申请材料转由广州市工商局处理。在广州市工商局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后,该公司又向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败诉后上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历经3年,该案最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定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