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烈士名字不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阅读:481 2021-08-13 09:11:14

近日,从网络上看到一个报道,广西柳州的李先生向南都记者报料,其所在单位桂留香公司委托某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商标“柳香”,在接到申请受理通知书四个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与烈士姓名同名易产生不良影响”的理由驳回。品牌运营负责人周先生称,此前桂留香公司已在接到通知书的同时,在多种运营产品中投入使用该标志,“申请被驳回将造成上百万损失。”周先生表示,目前公司“希望能找到这位烈士的后人,拿到‘柳香’这个名字的授权继续使用。”

其实最早在2012年,就已经有了烈士名字被注册为商标被撤销的案例。2007年,我国解放军战士孟祥斌为救一跳水女青年不幸牺牲,因此被追授为革命烈士。可是,就在他牺牲一个多月后,他的名字就被多位申请人注册为了“孟祥斌”、“梦祥斌”等商标,用于商业牟利。2011年,其生前部队得知此事后,以“梦祥斌”商标亵渎孟祥斌精神,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由,向商评委提出了撤销申请,2012年该商标被商评委依法撤销,而该案也因此成为了首个“傍英烈”被依法撤销的商标案。

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烈士是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法正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他们为了正义、为了名族、为了国家、舍生取义,若将其名字作为商标用于商业运营,势必会有损烈士名誉、荣誉,进而对我国政治、文化等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有违公序良俗,因此,烈士名称是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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