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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利
(1)注册商标专用权内容
①排他性使用权和禁用权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1)商标注册人在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享有排他性支配注册商标的权利;2)商标注册人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商业活动中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占有和使用相同或类似标识的权利。简单说,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就是对注册的商标的排他性使用权和禁用权。
②禁用权的范围大于排他性使用权
排他性使用权表明,权利人可以自己使用注册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也可以转让注册商标,但权利支配的对象只能是注册商标,且只能是商标局核准的商标。而禁用权表明,权利人不仅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而且可以禁止使用近似的标志。正是因为这一点,人们才常说商标专用权中的禁用权范围大于排他性支配权范围。
(2)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性质
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该权利产生于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这一财产权利究竟有多少价值,取决于日后企业将何种信息压缩在商标中,这些信息给消费者或客户产生了何种联想。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常说,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如果商标不实际使用,这样的商标专用权仅仅是形式上的财产权利,没有商标财产价值。商标的价值只有通过商业性使用,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良好声誉才能建立起来。商标有了实实在在的价值,商标专用权也就成为实质意义上的财产权利。
摘自《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经营手册》(第二版)-----刘晓海 单晓光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