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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武原镇
引始建于唐开元五年。位于海盐县东部,属平原地形,土壤肥沃、气候宜人、交通区位条件优越。01省道、盐湖公路、六平申航道贯穿全境,杭浦高速公路、海盐接口、跨海大桥接口紧邻镇域,西距省会城市杭州80公里,东离上海90公里,南隔杭州湾与宁波相望。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005年, 耕地47798亩, 农业人口33793人。目前,武原镇作为海盐县下辖的一个街道,改名为武原街道,街道办事处设于枣园中路128号。
武原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化名镇,既有滨海明珠之美,又有人文景观之韵。这里旅游资源丰富,有浙江第一阁------千佛阁,有中国十大名园之一------绮园,有凝聚全镇人民力量的海上长城------鱼鳞海塘等等。这里历史名人辈出,曾养育了中国商务印书馆创始人张元济、民族实业家张幼仪、先锋派青年作家余华等大批能人志士。
随着经济的发展,武原镇各项社会事业也创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全镇交通道路骨架全面形成,城镇面貌明显改观,镇文化设施已达到嘉兴市级东海明珠标准,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建经济强镇,创文化名镇”已在全镇开展,魏魏古镇,犹如镶嵌在杭州湾北岸的一颗璀璨明珠,武原镇以崭新的面貌,阔步朝向民主、文明、富裕大道奋进。
版权
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登记说明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登记方法
可选择自行到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作者条件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保护期限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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