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name }}
{{ v.cls }}类
{{ v.price }} ¥{{ v.price }}
桐乡凤鸣街道
凤鸣街道位于浙江省嘉兴桐乡市。与梧桐街道、高桥镇、石门镇、崇福镇接壤。320国道斜贯境内,长山河横贯全境。2007年,撤销同福乡建制,并入凤鸣街道,调整后的凤鸣街道办事处驻原同福乡政府所在地,面积58.6平方千米,人口5.14万,下辖14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居委会。2000年,灵安镇辖灵安居委会,长新、史桥、桑园桥、李家弄、红旗、路家园、灵安、环南、西牛桥9个村委会。2001年,撤销灵安镇,设立凤鸣街道办事处,管理原灵安镇的9村、1居,驻新兴路。2006年,面积36.58平方千米,人口3.05万人(2005年)。辖1个社区、9个行政村:灵安;长新、史桥、桑园桥、李家弄、红旗、路家园、灵安、环南、西牛桥。办事处驻新兴路1号。原同福乡政府驻同福路118号。面积23.4平方千米,人口2.09万人(2005年)。邮编:314505。2006年,辖5个行政村:联庄、新农、建胜、合星、中群。近年来,凤鸣街道围绕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多种形式并举,狠抓工作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程,街道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版权
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家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登记说明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登记方法
可选择自行到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作者条件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保护期限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流程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