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开黑作坊制销鸡翅 假冒注册商标双双入狱

阅读:1194 2014-10-25 14:33:44

      陕西延安的韩某、李某夫妇在经营一家水产批发部期间,发现西安“伊明烤翅”销路好,便萌生了制造假的“伊明烤翅”的想法。于是,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柳林镇毛则沟村、飞马河村租赁了制假作坊,丈夫韩某先后打电话从陕西户县秘密定做了3000个标有“伊朗烤翅”的包装箱,从湖北武汉定做了32000个印有“伊明”注册商标的塑料包装袋,还在西安购进了封口机及喷码机等制假设备,在宝塔区东关农贸市场购买腌制鸡翅的各种调料开始疯狂加工制造假冒的“伊明烤翅”,后以320-330元的价格销售至延安市宝塔区多个水产门市。


  2014年4月22日,西安伊明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发现其公司旗下食品“伊明烤翅”包装、商标未经授权被人使用后立即举报。由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联合市、区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宝塔区柳林镇毛则沟村、飞马河村分别查获储存、制造假冒的“伊明”烤翅食品234箱,涉案金额达66690元,并当场抓获被告人韩某、李某。


  此案经该院开庭审理,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100元,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1年,并处罚金4100元。二被告人本应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达到致富的目的,却选择了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不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且,夫妻二人均受到法律的制裁,双双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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