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请问下我的商标忘记续展了,现在已经过了注册证上面的时间,我能要再重新注册回来吗?
回答: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意以前是期满前六个月,现在改为12个月。[1])
如果商标已经过了宽展期,那就自己重新注册下,不过不是%100注册成功。www.haotm.com商标注册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