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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品牌文化不断深入人心,一提到“商标流氓”大家马上回想到商标抢注。早前的抢注是将别人在使用却没有注册的商标拿过来注册。十多年来商业思潮发达的江浙沪以及广东人都在玩,据媒体报道,广东否山某人逛商场时看到卖得不错的某热水器产品没有注册商标,就把商标注册了,等到企业想起注册商标时只能花高价180万元跟他购买商标。
随着人们商标意识的不断增强和法治的健全,这种机会越来越少了。后来的抢注主要是把一些热点事件前诸位商标,比如“禽流感”注册,造成大破坏的台风名字也被注册,或者将名人的名字注册为商标。抢到一个热点名称刚申请注册商标就挂牌一千万出手,显然属于自娱自乐型。外国也有脑残的人,马来西亚客机被击落,竟然有人将改航班号抢注为商标。
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产品卖到国外,首先要在国外进行商标布局,于是很多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比如“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抢注,难道德国人喜欢臭豆腐?据本人猜测,估计大多是中国人自己干的。这种抢注行为因为各国法律不一致,确实属于灰色地带,国内企业有时不得不支付高额费用赎回自己被抢注的商标。以前我也将商标抢注理解为商务手段,比如鼎鼎大名的西门子公司在德国庆祝海信公司的商标,西门子公司以微不足道的商标注册费用将海信的产品阻挡在德国市场之外,现在想来有些蹊跷,我渐渐怀疑自己的说法了。
商标不过是一个符号,本身并无价值可言,其核心价值是企业积淀的商业信誉,诚信是商业活动中应当遵守的普世价值观,抢注别人的商标违背了基本的诚信原则,这种企业是不值得合作的。我们与世界经济接轨不久,有些道理并一定能很快明白,国外产品在中国代工,因其在中国没有销售,没有在中国注册商标,代工时短暂使用商标就存在法律风险。我有个同学在宁波做国际贸易就遇到这个问题,当地政府出主意让我同学在中国自行注册,本意是防止外商商标被抢注,但是一番好意却使得外商勃然大怒,断然终止了与我同学多年的合作,在外商看来抢注商标是不诚信的行为。今年遇到一个做农业的客户,他的主要业务是代理销售国外知名的植物品种,因为担心外商的商标被抢注,他想到了在中国注册,但事先与外商约定:“我出钱注册,商标权归你”,这种做法大出我们“专业人士”的意外,但他的做法获得了外商的认可,认为他是讲商业规则的人,给予了他更多的资源。
商标本身代表了商业文化,坚守诚信是一种贵族精神,不能理解这种文化和精神即便像“三鹿”做到全国前三甲,没有诚信的贵族精神支撑的商标,坍塌起来如雪崩一样迅猛,一个三聚氰胺事件让“三鹿”这个评估价值超百亿的商标被打包几百万元贱卖了。抢注商标是耍流氓的行为,即便法律暂时不禁止,但是为诚信商业文明所不容。缺乏商业诚信文化和坚守诚信的精神,在世界上我们将没有真正的商业伙伴,也培育不出来世界级的知名品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