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申请刘翔商标遭拒

阅读:1499 2012-11-28 09:27:34 来源:京华时报

      据京华时报,早在刘翔3岁时,他的名字就已经被上海一家公司注册成了商标。如今,在刘翔成为家喻户晓的体育明星时,耐克公司想将刘翔亲笔签名的“刘翔”商标申请注册,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驳回。因此耐克公司将商评委上诉法院。昨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商评委称,早在1986年7月3日,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就向商评委申请注册“刘翔牌”商标,申请注册的种类为服装类,商标专业权限至2017年。上海刘翔实业有限公司的商标由“刘翔牌”汉字及鹰图形构成。商评委认为,耐克公司申请注册“刘翔”商标,易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两者之间有关联,而且二者均使用于服装类商品,所以驳回了耐克公司的申请。

      耐克公司不同意商评委的说法,他们则认为,经刘翔本人合法授权,该公司有权把刘翔的姓名、形象作为商标进行商业化使用。公司代理人表示,基于刘翔的巨大知名度和耐克公司在全球的影响力,消费者不会把耐克公司申请的“刘翔”商标和在先的“刘翔牌”商标混淆在一起。

     而商评委代理人则坚持认为,不管刘翔的知名度有多么高,都不能侵犯在先商标的权利。而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如此看来,此案还另有情况。那么,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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