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制售假腻子粉1人被逮捕4人被刑拘

阅读:3178 2013-11-14 16:04:32 来源:人民网

随着生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品牌经济的开始发展,消费者对品牌产品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觉得大品牌质量更加有保障,这也让很多小企业在这样竞争激烈的市场上难以生存了,变走上了非法的道路,制造假冒商标,而商品确实自己生产的,也没经过品牌的同意和授权,这是十分严重的商标侵权事件。

近日,因知名度太低,换上品牌“马甲”,普通腻子粉遥身一变成为“立邦”、“嘉宝莉”“沙漠绿洲”“天衣”等知名品牌走俏市场。1113日广西河池市南丹县警方透露,南丹谈某恒、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逮捕,黄某、谈某国、谈某刚、谈某锋等4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被刑拘。

2013年910日,南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南丹县副县长、公安局长莫魁虎、政委黄 刚、副局长韦举飞立即组织召开会议,成立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制售假腻子粉”专案组,专案组经过2个多月艰辛调查,成功破获此案。

据悉,犯罪嫌疑人南丹谈某恒于2013215日向南丹县工商申请企业登记,投资2万元人民币成立南丹县红发涂料加工厂。由谈某恒自己研发生产配方,在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私自生产“红发”牌、“家丽”牌两种品牌腻子粉销往市场。20127月,谈某恒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利润,在没有取得相关厂家授权的情况下,购买了“立邦”、“嘉宝莉”“沙漠绿洲”“天衣”等知名品牌包装袋、然后将自己生产的腻子粉填充进这些知名品牌包装袋,冒充相应知名品牌腻子粉由黄某、谈某国、谈某刚、谈某锋等4人销往市场。这些冒假冒知名品牌的腻子粉被谈某恒、黄某等5人销往贵州省独山县、三都县、荔波县,南丹县城区,大厂、车河、六寨等乡镇,累计销售金额累计达人民币68万余元。

2013年924日,南丹县公安局聘请广西南丹县质量监督局的抽样人员,对查获的谈某恒生产的、已查获的“立邦”腻子粉送检,经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进行鉴定,认定被查获的腻子粉为假冒其注册商标品牌产品。

犯罪嫌疑人谈某恒将未取得合法注册商标的腻子粉等产品假冒嘉宝莉、立邦、天衣涂料及经典全生态等品牌进行包装生产进而销售获利,以次充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嫌疑人黄某、谈某国、谈某刚及谈某锋明知谈某恒生产、销售假冒其他品牌腻子粉的情况下,仍积极为其包装生产供其销售获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

日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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