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战前夕, 天猫与京东缠斗“双十一”商标侵权

阅读:1030 2015-11-05 15:15:21

根据网传的一张盖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公章的通告函,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取得双十一注册商标,经阿里巴巴授权,天猫就双十一”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为都是商标侵权行为。

这份通告函被曝是发给各广告媒体的。该函还不点名批评了少数电商企业,对双十一活动的实际举办方进行混淆,借助双十一活动的影响力提升自身知名度是对知识产权的漠视,为了达到借势目的甚至罔顾事实,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等宣传语,试图将阿里巴巴与假冒伪劣相关联。天猫希望相关广告媒体拒绝为少数电商企业发布宣传信息。

有消息显示,通告函中所指的在广告中使用瞎淘假货字眼的电商正是京东。

针对上述通告函,京东1030日上午发布声明,也未点名称某电商企业是借法律之名、行垄断之实:“1111日已经成为全零售行业的节日,也是消费者的网购狂欢节。该电商企业一贯倡导开放和生态,却试图将此节日以合法的方式据为己有,甚至用威逼利诱的手段给媒体和电商同业公司设置障碍,有违开放的互联网精神,有违公平竞争的原则。

这可以视为一种博弈,从商业竞争延伸到法律上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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