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楼盘乱取“洋名字”最高罚10万

阅读:1162 2014-07-01 09:25:37

小米街、爱普街、新创街......去年底南京浦口区的软件创新特区有了62多条地名,其中有不少是以科技企业、网络游戏等寓意命名的道路名。这样的命名今后不可能再出现了。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明确,“禁止使用当代人名、国家领导人名、外国人民、外国地名和外文音译名命名地名;禁止使用企业名、商标名、产品名命名地名。”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地方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扩大影响,先用杜撰、虚拟的“推广名”、“广告名”开展营销,导致房地产建设项目名称“一地多名”“贪大求洋”的混乱局面。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表示,房地产建设单位、销售单位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的地名与申请人提供的标准地名批准文件上的地名不一致多的,有地名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文章
{{ v.title }}
{{ v.description||(cleanHtml(v.content)).substr(0,100)+'···' }}
你可能感兴趣
推荐阅读 更多>
推荐商标

{{ v.name }}

{{ v.cls }}类

立即购买 联系客服